来了,来了!真的来了!
内江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正式出台
为推动内江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近日,《内江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提出到年底,内江市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为深入贯彻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机管函〔〕号)和《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川机管函〔〕号)要求,为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内江市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年12月底前,在全市部分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年12月底前,市本级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市、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年12月底前,市本级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市、区)级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年12月底前,县(市、区)级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实施对象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务服务局、医院和内江二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各县(市、区)至少选定1个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内江经开区和内江高新区至少各选定2个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开展实地调研,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垃圾种类和数量,以及区域范围内投放点、转运站及回收企业情况。根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种类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开展垃圾分类培训。
准备时间:
各试点单位(年8月前完成)
市级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年3月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
1.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四分类收集容器,样式可参照附件2)和存放场所,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推动分类垃圾桶和垃圾袋的日常使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2.有害垃圾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进行收运、处置(利用),落实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台账,严格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3.可回收物收运要充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将其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施集中、规范收运。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文件资料等可回收垃圾处理的保密规定要求,履行资产处置程序,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4.有食堂的单位要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须按照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实施餐厨垃圾收运交付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在交付时对餐厨垃圾的种类和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建立记录台账;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进行密闭收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禁止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工作。
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电子类产品等生活垃圾的类别、数量、去向。
6.发动单位志愿者、保洁人员等,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
实施时间:
各试点单位(年底前完成)
市级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年—年逐步完成)
(三)验收阶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行政局对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时间:
各试点单位(年1月前完成)
市级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前完成),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年前完成)
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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