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余晓玲通讯员米小兰
《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该条例在城管领域的宣传引导工作,在社会面营造讲文明、树新风浓厚氛围,6月20日,莞城城管分局在东莞人民公园南门广场开展《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分局在南门广场设置一个宣传摊位,市桥社区城管片长和玉兰女子城市执法服务队莞城中队队员向过往居民群众派发宣传单张,解读在日常生活中不随意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侵占公共空间堆放杂物以及垃圾要分类投放等内容,呼吁群众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规范。此次活动,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派发宣传单张多份。
接下来,莞城城管分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把文明新风带到各社区、各学校、各小区,营造全民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助力增强全民家园意识,推动文明行为意识在更大范围社会群体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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