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技术让白癜风患者早绽笑容 https://auto.qingdaonews.com/content/2018-06/19/content_20138493.htm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张豪通讯员黄正亮、朱曙梅、钟丽霞、胡晓帅日前,为期3天的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第二期圆满收官。本期培训内容为民生关联度比较高的“食品药品广告执法方向”,采取全脱产的方式进行,专门邀请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省食品药品学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检集团的6位学者、本领域执法办案的专家、行家、能手授课。授课注重理论基础,突出办案实操,结合典型案例,对执法办案过程中需要把握的违法事实判定、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与环节进行抽丝剥茧、系统讲解。培训完成既定的6个课程的学习任务,学员反馈普遍认为收获很大,对平时难以把握的问题做到了心中有数。“食药同源”是食品还是药品?在平时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队员时常会遇到商家或商品打着“食药同源”的广告或标签,在营销活动中,左右逢源,夸大功效。一旦发生问题时,商家的说词左规右避,只取其轻,逃避处罚,执法人员有时难以把握。通过本次培训,终于抓住了本质与关键点。直属执法一队副队长陈伟森说,类似案件的查处,关键点在于食品广告(标签)的内容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与药品造成混淆的用语。对于保健品,不能使用医药的广告与标签,并且应在醒目处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如某款钙片广告宣传单张上印有“能够疏散筋骨,有效预防骨质疏松、心脑血管疾病、糠尿病、关节病等”字样,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应当依法查处。“金桔汁”不可以打“擦边球”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有时会遇到某款食品标签与食品配料表不一致的情况,但食品配料表中又涉及该标签中的关键字眼与特定“形式”,具体执法过程中很难把握。来自镇街执法大队的一位执法队员说,在一次执法中,发现一款食品标签中写有“金桔汁”,但其生产过程及配料表中没有“金桔汁”的成份,只是添加了“金桔汁”食用香精。来源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詹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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