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口发宣传单,罚义乌查处多起培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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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扇子,不算广告嘛。我就手上这点啦,发完就走。”“早上已经提醒你不要再乱发了,请马上停下来。”7月6日下午,义乌综合行政执法队员金海波在稠州中学(城南小区)周边巡查时,发现有一名男子向来往行人、周边停靠车辆散发暑期培训招生广告。金海波在督促当事人停止散发手中的宣传扇的同时,一边向其发放了相关法律文书。

暑期来临,各大培训机构开始进入宣传招生冲刺期。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办理了多起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散发商业性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案件。根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在学校周边、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性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同时,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个人违反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在50-元范围的,将扣除信用分2分。

据了解,散发此类广告的人员大多都集中在校园周边,在上下学时段向来往家长、学生发放宣传单。执法队员在现场拍照采集证据后,对于劝导后仍继续散发宣传单的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仅中考以来大队已办理相关案件二十五起。

同时,稠城大队结合小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打击辖区内乱张贴、涂写、吊挂及散发商业传单(卡片)等广告宣传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力量,联合稠城街道、稠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充分利用“一网通管”系统,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引导商户对照“门前五包”要求,积极主动清理商铺周边牛皮癣。接下来,稠城大队将继续严查严整散发小广告、宣传单及乱张贴等行为,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精细化管理街区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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