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暑期培训班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规范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兴趣班(以下简称培训班)的临时性占道招生宣传行为,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需要,根据“便民服务、疏堵结合”的原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7月9日至7月15日

二、设置地点

1.汝州剧院广场人行道西侧,长30米,计划安置10个;

2.朝阳路雨润东侧永安北口,长10米,计划安置5个;

3.向阳路向阳小学东侧人行道,长10米,计划安置5个;

4.塔寺小学南侧学生通道,计划安置8个;

5.城北小学两侧,计划安置8个;

6.向阳路风穴路交叉口路南瓜果点东侧,计划安置5个。

三、设置要求

1、除上述6处安置点外,其余地点和路段不允许任何培训班招生宣传行为;

2、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需招生宣传的培训班带营业执照及身份证件到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一大队执法中队办公室(室)备案即可,并接受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监管;

3、每个摊点长度不得超过2米;

4、培训班在各类宣传活动中不得发放纸质类宣传单、名片等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物品,不得噪音扰民。如发生上述情况,取消该培训班招生宣传资格,同时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罚(在今后每年招生宣传活动中凡是发现散发纸质类宣传单、名片等行为的一律纳入城市管理黑名单,取消其临时性占道宣传资格,并从严进行处罚)。

5、各培训班、学校、机构在培训期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停车行为,对发现的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将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存在泊位紧张的问题,当事人向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请,并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后,市城市管理局将予以优先施划和调整。

城市管理局监督举报

来源:汝州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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