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进行时乱派发广告,来宾一家具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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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宾区城规大队处理了一起乱派发广告的案件,处罚金额为元。前期,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来电投诉,反映某家具店擅自向来良路边临时停放的车辆插放促销宣传单,既给车主造成不便,又影响城市形象。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现场,执法人员看到印着“XX家具广场”的促销宣传单或是直插在车窗上,或是卷插在车门把手上,周边沿路停放的车辆都“难逃其手”,严重影响市容秩序。执法人员根据宣传单内容找到该家具店的负责人。经调查,今年4月中旬,当事人黄某为“五一”劳动节促销活动提前宣传造势,找广告公司定制了几百张宣传单,雇佣临时工在城区随意插放。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责令其清理所插放的宣传单,并下发相关文书,依法立案处理。

5月10日,因当事人黄某未经车主同意,在城区雇佣临时工向他人车辆乱插放促销宣传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兴宾区城规大队对其处以元的罚款。

城管小喇叭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在此,兴宾城管提醒大家,不要以为乱张贴、乱插放广告是小事,它是城市“牛皮癣”,不仅破坏城市环境,还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兴宾城管也呼吁大家自觉约束自身行为,提高文明意识,对乱张贴、乱插放广告的行为说“不”,共同营造干净、整齐、有序的城市环境。

普法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法律法规: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乱派发广告,来宾一家具店被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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