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提醒擦亮双眼,认清非法集资的

非法集资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要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擦亮双眼

认清非法集资的这些“马甲”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受损人

当初都是这么想的……

犯罪分子往往会抓住群众急于投资理财的心态,使他们掉入非法集资或诈骗犯罪的陷阱。如果您或身边的亲戚朋友抱有这些心态进行投资,那就要多加注意了……

心态一:投资门槛低,我先投点试试

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吸引群众投入资金,往往会把起投门槛设得很低,一些群众往往想着投资周期短、起投金额低就是风险小,于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先投入少量资金,结果便上了骗子的贼船,越陷越深。

心态二:回报那么高,我亏不了多少

违法犯罪分子许诺“高额回报”,日化收益率往往高达1%-5%,每年3-5倍高利回报已是屡见不鲜。不明真相的群众想着反正回报率这么高,即使将来平台倒了拿不回本金,光拿返利自己也亏不了多少,于是进行投资。不成想这些投资平台所谓的“返利”只是虚设的数字,想取现是难上加难。正所谓“你图别人的利息,人家图你的本金”。

心态三:别人都赚了,我跟着一起赚

一些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众,对于新的投资理财概念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了解。只是听网上的“专家”或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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