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广告提示书发布,虚假宣传红线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淀区教委联合发布“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重点内容提示书”(以下简称“提示书”),对海淀区教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发布的教育培训广告内容提出了要求与规定。此举迅速引发热议,被认为是“业内率先向违规广告开炮”,并可能起到示范作用。

“提示书”对教育培训广告做出了严格规范

此次出台的“提示书”,对广告主身份及办学资质、广告内容、代言人身份乃至广告赠品等都进行了规范,涉及领域非常全面。

比如在广告主身份上,就要求必须真实、办学资质齐全、宣传内容不超出其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这条规定,首先将教育培训机构的要求提升到了有办学资质上,这基本等同于没有办学资质的教育机构不能投放广告。

在广告用语的规范上,提出诸如:严禁烘托、渲染紧张氛围,故意造成学生或者家长的焦虑情绪;严禁发布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青少年送入培训机构,取代义务教育的内容;不得含有“最新通知”、“好消息”、“新政”等涉嫌诱导点击的描述,不得编造“自学考试即将取消”、“考纲变化”、“考试难度加大”、“学制延长”、“加考数学外”等政策变化用语;严禁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保过、一次性通过、免学免考拿学历、双倍提升、短期突破高分、就业有保障、XX天速成、真正做到提分、XX天逆袭、高中生轻松本科梦。不得使用学员“现身说法”直接或间接作推荐证明,不得以学员的培训效果作推荐证明,不得从用户评价中挑选好的用户评价进行刻意展示等。

对教育培训行业广告代言人方面则做出如下规定:严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出现教师的名义或形象等。

《提示书》中对教育的广告场所上也做出规定,即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此外,《提示书》中甚至对广告中的赠品说明也做出规定,包括广告中表明附带赠送的课程、图书礼包等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此次规定如此全面和详尽,难怪一经发布便在业内产生了很大反响。特别是在全面整治校外培训的大背景下,作为教育“热土”的海淀区出台此项规定,被看作对今后整个教育行业广告规范将带来示范影响。

新规出台引发热议,与以往规定相比究竟差异何在?

在此次海淀区“提示书”出台前,教培行业的广告红线基本上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法》为准的。

图:广告法教培行业广告规定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淀发布的教培行业广告内容提示书效力范围只在该地区,目前《广告法》中并未对全国的机构有如此细致的规定,但“最强”、“最佳”、“最好”之类的夸大表述依旧是广告“红线”,培训机构不能以学员成绩或学员所获奖项来做宣传,更不能对培训效果做出承诺。不过该“提示书”中提到的“最新通知”中的“最”字,不在此初衷的范畴,是为了避免政策性用语对大众造成误导而进行禁止。

有从事教培行业的前从业者对此表示,这些禁令所针对的行为正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惯用的宣传手段,也是一直以来被广大消费者诟病的乱象。可以说,本次发布的提示书对以往曝光的各种行业营销乱象进行了“一网打尽”式的禁止。

在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马学雷看来,此次发布的文件是整个教育改革、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组成部分。“提示书从广告监管的角度出发,是对教培行业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措施之一。”

问题屡禁不止,解决虚假宣传问题仍需努力

虚假宣传可谓是教培行业屡禁不止的一个大问题,即使在5月19日海淀“提示书”发布的同时或之后,投诉整个教培行业有机构做虚假广告宣传的仍大有人在。

以黑猫投诉为例,有消费者投诉某家机构以教师资格证考试包过作为宣传,学员缴纳费用后发现并没有为其报考,而是被要求面试。发现不对劲后学员要求退款,客服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并且还威胁消费者说公司有完整的律师团队,不服可以起诉。

还有消费者投诉,在购课前机构声称课程保过,不过包退,结果学习了将近半年发现授课老师水平不行,但是事后找到机构,机构却称是这位学生自己状态问题,与老师无关,退课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而像这样的投诉机构涉及虚假宣传的问题在黑猫投诉上并不少见。

就在海淀“提示书”发布的第二天,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教育局开展教育培训广告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分布区域进行重点检查,通过现场查看有关培训机构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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