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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预防和惩罚有组织犯罪活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4月1日下午,集贤县人民检察院深入群众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集贤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现场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以及法律条文,共发放宣传单页余份、解答咨询30余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还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什么是软暴力
软暴力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此次宣传活动提升县域内居民对将于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集贤检察今后将在办案过程中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坚持常态化、法治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深入推进平安集贤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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