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王翊)近日,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披露,成都华益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成龙市监处〔〕98号显示,违法事实如下:当事人成立于年10月13日,并于年5月6日取得现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力辉;在成都市二环路东四段24号附20号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
年6月7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蜀王大道南段号的开发楼盘“合谊乐湖”售楼处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售楼处进门右侧展架上摆放有两类宣传单。宣传单内容分别为:1.鞍钢集团合谊地产;合谊乐湖;东三环全能墅;宜商宜居宜办公近享约为青龙湖;12栋户型图;A成都东三环十陵地铁站向南约米。2.鞍钢集团合谊地产;合谊乐湖;三环典藏墅奢居青龙湖;建面约-m2建尊御商墅宜商宜居宜办公;底部标示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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